申请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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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您所提交的材料务必保证真实合法,凡涉嫌虚假材料的,将追究责任。扫描件、照片均可上传。
出生公证,(1)本人及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2)出生医学证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人提供),如果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可提供独生子女证,乡政府或街道办、派出所证明,单位人事档案底簿;(3)父母结婚证、离婚证;(4)二寸彩照(N+1张,N为所需公证书份数)。
其他身份证件,如出生证明、军官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证等。请完整提供所有页面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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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完整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可缩短办理公证时间,也可在线下公证处办理时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