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司办通〔2023〕108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优中选优,山西省司法厅拟推荐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二处、太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大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晋中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长治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科、阳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临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等7个集体参加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一处二级主任科员闫圆、吕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综合管理科科长王君、阳泉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一科科长葛丽娟、临汾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综合管理科科长贾民远等4名同志参加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先进个人的评选。
按照推荐程序要求,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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