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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任山西省调解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调解专家“智囊团”作用,引领全省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平安山西、法治山西建设,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人民调解协会将面向社会公开选任50名调解专家,组建山西省调解专家库。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任范围

从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组织中选任;从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从事解纷工作的专职人员中选任。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持有本职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法律法规对本职行业无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除外),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三年;

4.理解调解文化、支持调解事业,具有较强本职专业领域知识和业务能力,能够为调解行业发展献言献策,能够共同参与疑难纠纷调解研判,同时有参与专家库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且所在单位同意参与其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调解专家库成员

1.被刑事处罚、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2.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的;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其他不适宜胜任情形的。

三、选任程序

(一)推荐方式。采取个人申请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资格审查。山西省人民调解协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提出相关意见。

(三)确定人选。山西省司法厅综合考虑初审入选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等因素,组织集体评议,确定山西省调解专家库成员拟任名单。

(四)社会公示。调解专家库成员拟任名单将通过“山西调解”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调解专家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五)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任人员,由山西省司法厅作出选任决定,并在“山西司法”“山西调解”公众号以及相关媒体公布调解专家库成员名单。

(六)聘任期限。山西省司法厅统一为调解专家颁发聘书,聘期三年,到期自动失效,期满后经山西省司法厅审核可以续任。

四、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7日止。

(二)报名要求

报名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经签名盖章的《山西省调解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工作证(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代表性论文、专著及相关专业荣誉证书复印件。

上述报名材料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提供电子版材料,需同时提供可编辑的word版本和有签名盖章的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邮箱:sxsrmtjxh@163.com;提供纸质版材料,需一式两份,寄送至山西省人民调解协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收件人:戎华,电话:19903463773)。

报名截止日期以快递官网查询的物流信息或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与山西省人民调解协会戎华联系。电话:0351-6922168。




山西省司法厅 山西省人民调解协会

2023年5月22日

日期:2023-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