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委托山东省司法厅公证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陈秀峰等2人具备一级公证员资格,刘寒冬等14人具备二级公证员资格,现对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以上人员具备一、二级公证员资格有异议的,可向山西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反映。
电话:0351-6922172
请有关单位将此文张贴公示,予以监督。
一级公证员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陈秀峰 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证处
郝雅萍 山西省太原市晋信公证处
二级公证员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刘寒冬 山西省太原市城北公证处
吕海霞 山西省太原市城北公证处
李 宁 山西省太原市城北公证处
赵秀芳 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证处
杜惠君 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证处
靳思颖 山西省太原市城西公证处
曹力军 山西省太原市城西公证处
张东鹏 山西省太原市城西公证处
贺利珍 山西省太原市城西公证处
郑锋钢 山西省太原市晋信公证处
宋英花 山西省广灵县公证处
王元祥 山西省平定县公证处
王晓兰 山西省朔州市明达公证处
张廷年 山西省柳林县公证处
山西省司法厅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