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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相关咨询

兼职期间受伤骨折应该追究哪些责任? 需要做哪些相关认定?
时间: 2024-08-02 14: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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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来到山西法网,将由我来解答你的问题

您好,欢迎关注山西法律服务网。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您所述,兼职期间受伤骨折应该追究哪些责任?需要做哪些相关认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兼职员工是非全日制职工,享受全日制职工相同的工伤保险待遇,由遭受工伤事故伤害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鉴定构成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遭受事故伤害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山西法律服务网平台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山西法律服务网的关注和支持。

时间:2024-08-12 10:52:31